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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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项目预公示

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 (略) 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6-*-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奉化区 (略) ,招 (略) 奉化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工程概算6817.*元,建设规模:项目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面积约*㎡。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侧周边山体, (略) 。
2.2 招标范围:仁湖公园南侧周边山体进行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包括山体周边进行边坡支护、边坡挡墙砌筑、设置截洪沟等山体截排水系统、边坡生态绿化修复、整体环境景观提升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其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 元,边坡治理工程造价 元)。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或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 (略) 查询结果打印页( (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监 (略) 、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 (略) (略) (略) );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级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单位;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 (略) 上打印件。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奉化区 (略)

地址: (略) 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联系人:胡侃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 (略)

地址: (略) 鄞州 (略) 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张月侠、梅峰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 (略) 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6-*-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奉化区 (略) ,招 (略) 奉化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和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元,工程概算6817.*元,建设规模:项目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面积约*㎡。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锦屏街道仁湖公园南侧周边山体, (略) 。
2.2 招标范围:仁湖公园南侧周边山体进行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包括山体周边进行边坡支护、边坡挡墙砌筑、设置截洪沟等山体截排水系统、边坡生态绿化修复、整体环境景观提升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其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 元,边坡治理工程造价 元)。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奉化仁湖公园南侧边坡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或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 (略) 查询结果打印页( (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监 (略) 、浙江省勘 (略) 信息系统、 (略) (略) (略) );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三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级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中景观绿化工程造价60%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单位;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 (略) 上打印件。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奉化区 (略)

地址: (略) 奉化区锦奉大道7号

联系人:胡侃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和丰 (略)

地址: (略) 鄞州 (略) 568号1号楼501室

联系人:李明迪、张月侠、梅峰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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