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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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采购意向
预算 47.#
省份/ (略) 北京 地区 海淀区
所含内容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

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317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

术参数

数量

总预算

(万元)

备注

1

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

(1)采购标的名称: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

(2)数量:250次;

(3)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基于冠状动脉CT血管影像(CTA)计算获得冠脉血流储备分数;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

(5)最长服务期限:1年。

详见附件

1

47.50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的CT-FFR软件著作证书

2.产品已取得NMPA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产品获得国际FDA、CE认证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主要针对技术参数、预算、售后服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系人:曹老师,010-#;

(四)地址: (略) 海淀区;

(五)材料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企业登记表和针对公示内容的具体意见建议(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个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设备名称+公司名称”。

, (略) ,海淀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采购意向
预算 47.#
省份/ (略) 北京 地区 海淀区
所含内容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

采购意向公开

(2024-JKYXZX-F317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

术参数

数量

总预算

(万元)

备注

1

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服务

(1)采购标的名称:无创冠脉血流储备分数测定;

(2)数量:250次;

(3)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基于冠状动脉CT血管影像(CTA)计算获得冠脉血流储备分数;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标准;

(5)最长服务期限:1年。

详见附件

1

47.50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的CT-FFR软件著作证书

2.产品已取得NMPA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3.产品获得国际FDA、CE认证

二、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主要针对技术参数、预算、售后服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反馈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受理期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电子邮箱:*@*63.com

(三)联系人:曹老师,010-#;

(四)地址: (略) 海淀区;

(五)材料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企业登记表和针对公示内容的具体意见建议(加盖公章),每个项目一个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设备名称+公司名称”。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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