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
技术参数征询公告
(2024-*)
拟采购一批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技术 (略) 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货物名称、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 | 详见 附件 | 批 | 1 | 合同生效后,采购方下达采购任务后15个工作日完成该批次供货 | 广西 桂林、广东 广州 | 130 | 采用优惠折扣率报价 |
说明 | 1.教材清单中的教材信息仅作参考(详见附件),以采购方提供的实际采购教材名称和数量为准,其中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最终总结算款不超过*元,超过部分由采购方另行采购;验收合格后每半年据实结算一次。 2.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报价方式为折扣率(xx%),每本教材采购价格=折扣率*原价。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选取1家中标单位。 5.折扣率要求:优惠折扣率不高于80%(教育部统编两课教材等具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教材按相关规定价格结算)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含)以来连续4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或传真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委托代理书(若有代理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文字材料,所有材料应当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邮箱:*@*63.com
监督人:刘女士
电话:0773-*
地址: (略)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
技术参数征询公告
(2024-*)
拟采购一批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技术 (略) 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技术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货物名称、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2025年春、秋季学期通用教材 | 详见 附件 | 批 | 1 | 合同生效后,采购方下达采购任务后15个工作日完成该批次供货 | 广西 桂林、广东 广州 | 130 | 采用优惠折扣率报价 |
说明 | 1.教材清单中的教材信息仅作参考(详见附件),以采购方提供的实际采购教材名称和数量为准,其中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最终总结算款不超过*元,超过部分由采购方另行采购;验收合格后每半年据实结算一次。 2.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报价方式为折扣率(xx%),每本教材采购价格=折扣率*原价。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选取1家中标单位。 5.折扣率要求:优惠折扣率不高于80%(教育部统编两课教材等具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教材按相关规定价格结算)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含)以来连续4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或传真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委托代理书(若有代理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文字材料,所有材料应当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邮箱:*@*63.com
监督人:刘女士
电话:0773-*
地址: (略)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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