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某 (略) 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物资采购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3161 (略) 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DXBU-GCJSk-S002
三、标的名称、数量及初步技术参数:详见初步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项目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主要位值勤场所及机房建设视频显示控制系统、音响扩声系统、动环监控系统、新风系统,完善值勤、保密设施,为值勤人员提供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的值勤运维手段和良好的值勤环境,为机房设备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专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涉密资质。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略)级(含)以上资质。
六、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设备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合格证。所有产品须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物资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物资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物资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供应商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按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物资或部件。
4.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七、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初步验收,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完成交付。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检查、初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后交付。
八、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1.供应商应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采购单位指定的现场。
2.供应商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3.必须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九、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必须在本项目试运行期间免费培训采购单位至少6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并提供相应书面方案。
3.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①免费质保期内,1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单位代用。②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成交供应商免费上门维修,采购单位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
十、安全要求
1.供应商须在进场前提报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政治考核相关材料,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供应商须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落实采购单位的保密要求,组织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保密教育,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先生、何先生、许先生
移动电话:(略)、(略)、(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
十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刘先生
移动电话:(略)
注:①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②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福州某部
2024年9月24日
某 (略) 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
物资采购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3161 (略) 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DXBU-GCJSk-S002
三、标的名称、数量及初步技术参数:详见初步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项目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主要位值勤场所及机房建设视频显示控制系统、音响扩声系统、动环监控系统、新风系统,完善值勤、保密设施,为值勤人员提供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的值勤运维手段和良好的值勤环境,为机房设备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专业资质。供应商需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涉密资质。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略)级(含)以上资质。
六、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设备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合格证。所有产品须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供应商应保证交付物资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物资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物资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供应商收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按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物资或部件。
4.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
七、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初步验收,试运行1个月后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完成交付。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检查、初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后交付。
八、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1.供应商应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采购单位指定的现场。
2.供应商必须注明供货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所有设备应该保证使用安全、可靠。
3.必须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九、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必须在本项目试运行期间免费培训采购单位至少6名人员,使之掌握使用、维护、保养技术,并提供相应书面方案。
3.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①免费质保期内,1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单位代用。②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因采购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成交供应商免费上门维修,采购单位承担维修设备配件费用 。
十、安全要求
1.供应商须在进场前提报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政治考核相关材料,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2.供应商须签订保密协议,严格落实采购单位的保密要求,组织参与项目实施人员保密教育,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先生、何先生、许先生
移动电话:(略)、(略)、(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
十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刘先生
移动电话:(略)
注:①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②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福州某部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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