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隔离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某隔离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某隔离系统建设项目
二、需求概况
采购隔离系统相关设备及项目全系统集成。
因密级原因,详细内容无法公开。可携带相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4)联系需求单位现场领取《初步技术参数》(相关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涉及材料需在正式投标时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后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2023)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
7.不得为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8.非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最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提出参与意愿与意见建议方式
供应商如有参与意愿或对本项目有可行性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后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PDF扫描件。
2.意见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万工:*
乔工:*
七、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向投标单位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涉及到的功能要求、参与单位资格要求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提出的意见应详细具体、引用依据或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合理的意见将作为我单位后续发布正式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意见反馈单位参与后续招投标活动,对意见本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附件:意见建议反馈表
某隔离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某隔离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某隔离系统建设项目
二、需求概况
采购隔离系统相关设备及项目全系统集成。
因密级原因,详细内容无法公开。可携带相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4)联系需求单位现场领取《初步技术参数》(相关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涉及材料需在正式投标时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后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2023)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
7.不得为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
8.非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最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提出参与意愿与意见建议方式
供应商如有参与意愿或对本项目有可行性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后的新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PDF扫描件。
2.意见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万工:*
乔工:*
七、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向投标单位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涉及到的功能要求、参与单位资格要求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提出的意见应详细具体、引用依据或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单位,合理的意见将作为我单位后续发布正式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意见反馈单位参与后续招投标活动,对意见本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附件:意见建议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