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分品类集约筹供项目意向公开第1、2、3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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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分品类集约筹供项目意向公开第1、2、3包

副食品分品类集约筹供项目意向公开(2024-JKELJD-F1002)(第1、2、3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科学、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 (略) 运维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副食品分品类集约筹供项目

二、需求概况

(一)副食品种类包括: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畜肉类(主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禽蛋类、干货调料类、乳品类、豆制品类、早餐类、其他类(主要包括饮料、扶贫项目类等)。

招标报价按照肉禽水产冻品类蔬菜水果奶蛋干调预包装和其他食品,共3个包段;可兼投,亦可仅针对1个包段报价。

(二)参与投标方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定价基准选定城阳蔬 (略) (略) (http://**)中间价,每半个月更新一次,采用平均价法(每月上/ (略) 上公布中间价平均值作为后续半月基准价);官网未公布品类价格,进行联合询价确定基准价格,询价时间为每月13日、28日前后,询价地点按照城阳蔬 (略) 场、大型连锁商超的优先级进行询价确定基准价格。结算价=基准价X(1-下浮率),价格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率由招标确定。

(三)下浮率报价范围:最低限价10%。

(四)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地点不唯一,详细配送地址报名成功后明确。

(五)服务周期:半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报价下浮率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率执行。本项目兼投兼中,同一供应商最多中2包,若某供应商在该项目3包评分同时最高,则默认作为采购金额较大的两包的拟成交供应商。其他包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其他供应商递补,其下浮率按照投标所报下浮率执行。

三、技术商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符合相关法规: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为准。

(二)保障要求

1.日常保障

(1)各品类副食品通常“日定日供”,每日(含休息日、节假日)配送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2)供应商应当根据保障需要定期(或实施)更新供应商品价格信息,配送时应当出具当日配送单。配送单包含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日期等要素,一式二份,经供需双方验收签字后,采购方、运维商各留存一份。运维商应每月向各采购方提供一份月配送清单。

2.应急保障

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国内伴随保障需求,伴随保障供应价格以当时当地询价结果为准。

3.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的副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加工和包装符合要求。具体的食品保质期、食品初加工、包装材质、配送条件、质量检测等要求由供应商提报运维方案,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半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 (略) 域

采购方指定地点(报名成功后获取)。

3.交接验收

同“三、技术商务要求”“(二)保障要求”。

4.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对此项目应设立独立项目组(部/分公司),人员场所保持相对固定,所有人员需通过相关政治审查,场所需按采购人要求设置保密措施。

6.资金结算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按月办理结算手续,次月结算上月货款。

(2)供应商不得因经费结算原因单方面终止配送服务。

7.安全保密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2)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和保密防范措施和预案。

(3)配送人员和车辆 (略) 内后,必须关闭行车记录仪和定位系统, (略) (略) 域活动;严禁拍照、录像、询问与采购方有关的事项。

(4) (略) 内车速应按照限速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要 (略) 罚。

8.约束违约条款

(1)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合同期间不作调整,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由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副食品供应模式调整改革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一切违约责任。

(3)供应商存在挂靠或私自将项目转包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对采购方或#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支付相应赔偿。

(4)供应商对采购方执行重大紧急任务造成断供等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5)供应商进行商业贿赂、欺骗、欺诈,提供虚假发票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违反保密承诺,造成失泄密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方或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质量检查。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集体食物中毒、腹泻等情况,经查实责任在供应商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必须支付相应赔偿,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8)供应商违反上述(3)-(7)条目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条 (略) 罚。

(9)供应商应当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巡视监督、审计检查等工作。

9.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后,如更换运维商, (略) 专利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 (略) 域各采购方预算金额5%计算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合同履行完毕无争议后,采购单位应退回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略) (略) 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项目运维人员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七)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预计采购时间

预计2024年10月上旬发出招标公告。

六、公开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共公示5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意见反馈

投标人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件方式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

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采购意向反馈”,通过“采购意向反馈”页面附件上传提交。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受理。

1.采购建议反馈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和说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意向公示及意见建议征询为无偿行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32-#

(略) 某单位

2024年9月27日

,山东, (略) , (略) ,青岛,日照,0532-

副食品分品类集约筹供项目意向公开(2024-JKELJD-F1002)(第1、2、3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科学、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 (略) 运维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副食品分品类集约筹供项目

二、需求概况

(一)副食品种类包括: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畜肉类(主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等)、禽蛋类、干货调料类、乳品类、豆制品类、早餐类、其他类(主要包括饮料、扶贫项目类等)。

招标报价按照肉禽水产冻品类蔬菜水果奶蛋干调预包装和其他食品,共3个包段;可兼投,亦可仅针对1个包段报价。

(二)参与投标方进行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定价基准选定城阳蔬 (略) (略) (http://**)中间价,每半个月更新一次,采用平均价法(每月上/ (略) 上公布中间价平均值作为后续半月基准价);官网未公布品类价格,进行联合询价确定基准价格,询价时间为每月13日、28日前后,询价地点按照城阳蔬 (略) 场、大型连锁商超的优先级进行询价确定基准价格。结算价=基准价X(1-下浮率),价格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率由招标确定。

(三)下浮率报价范围:最低限价10%。

(四)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地点不唯一,详细配送地址报名成功后明确。

(五)服务周期:半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报价下浮率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率执行。本项目兼投兼中,同一供应商最多中2包,若某供应商在该项目3包评分同时最高,则默认作为采购金额较大的两包的拟成交供应商。其他包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其他供应商递补,其下浮率按照投标所报下浮率执行。

三、技术商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符合相关法规:中标单位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为准。

(二)保障要求

1.日常保障

(1)各品类副食品通常“日定日供”,每日(含休息日、节假日)配送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按采购方要求配送。

(2)供应商应当根据保障需要定期(或实施)更新供应商品价格信息,配送时应当出具当日配送单。配送单包含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日期等要素,一式二份,经供需双方验收签字后,采购方、运维商各留存一份。运维商应每月向各采购方提供一份月配送清单。

2.应急保障

投标人需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国内伴随保障需求,伴随保障供应价格以当时当地询价结果为准。

3.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供应商必须确保供应的副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加工和包装符合要求。具体的食品保质期、食品初加工、包装材质、配送条件、质量检测等要求由供应商提报运维方案,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半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 (略) 域

采购方指定地点(报名成功后获取)。

3.交接验收

同“三、技术商务要求”“(二)保障要求”。

4.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考虑经济增长、价格波动及自身成本,投标报价应包含食品价格、运输、装卸、搬运、售后服务、保险、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对此项目应设立独立项目组(部/分公司),人员场所保持相对固定,所有人员需通过相关政治审查,场所需按采购人要求设置保密措施。

6.资金结算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按月办理结算手续,次月结算上月货款。

(2)供应商不得因经费结算原因单方面终止配送服务。

7.安全保密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2)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和保密防范措施和预案。

(3)配送人员和车辆 (略) 内后,必须关闭行车记录仪和定位系统, (略) (略) 域活动;严禁拍照、录像、询问与采购方有关的事项。

(4) (略) 内车速应按照限速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要 (略) 罚。

8.约束违约条款

(1)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合同期间不作调整,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由于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副食品供应模式调整改革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一切违约责任。

(3)供应商存在挂靠或私自将项目转包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对采购方或#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支付相应赔偿。

(4)供应商对采购方执行重大紧急任务造成断供等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5)供应商进行商业贿赂、欺骗、欺诈,提供虚假发票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违反保密承诺,造成失泄密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方或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质量检查。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集体食物中毒、腹泻等情况,经查实责任在供应商的,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必须支付相应赔偿,采购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8)供应商违反上述(3)-(7)条目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条 (略) 罚。

(9)供应商应当主动配合采购人做好巡视监督、审计检查等工作。

9.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后,如更换运维商, (略) 专利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 (略) 域各采购方预算金额5%计算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待合同履行完毕无争议后,采购单位应退回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略) (略) 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项目运维人员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 (略) 罚。

(七)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预计采购时间

预计2024年10月上旬发出招标公告。

六、公开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共公示5个工作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意见反馈

投标人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件方式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

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采购意向反馈”,通过“采购意向反馈”页面附件上传提交。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受理。

1.采购建议反馈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和说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意向公示及意见建议征询为无偿行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32-#

(略) 某单位

2024年9月27日

,山东, (略) , (略) ,青岛,日照,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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