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意向公开(2024-YJGFGCGC-W1006)(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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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意向公开(2024-YJGFGCGC-W1006)(第1包)招标预告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

采购内容: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1批,具体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6.近3年没有受到过国家 (略) 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附件

698

2024年11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略)

邮 箱:*@*63.com

(略)d29附件1.pdf

7cbec74f附件2.pdf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现将某单位的“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

采购内容:激光辐照干扰系统样机材料1批,具体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6.近3年没有受到过国家 (略) 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附件

698

2024年11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查询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箱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略)

邮 箱:*@*63.com

(略)d29附件1.pdf

7cbec74f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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