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需求,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CKPXX-F1002
三、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
物业服 (略) 内保洁、食堂保洁、绿化养护、院内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招待所服务等几部分。
1、院内保洁部分包含: (略) 、广场、路灯、宣传栏等附属设施和办公楼、公寓楼、家属临时来队用房,综合楼、保障楼的公共楼道、楼梯,综合楼小食堂、保障楼三楼等部位保洁。
2、食堂保洁及应急支援部分包含: (略) 厅内、厨房内部、楼梯走廊、食堂后厨以及食堂门前下水道、食堂周边环 (略) 及配套设施等;餐厨用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垃 (略) 理;应急支援保障。
3、绿化养护部分包含:物业 (略) 内范围内草坪、绿植、树木、花卉等所有绿化及后续可能新增的绿化进行养护管理。
4、院内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部分包含:配合采购单 (略) 内管理, (略) 内规范有序, (略) 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齐全、规范,不随意改变用途,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情况良好。建立有设备档案、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 (略) 理措施、处理记录等。
5、招待所服务部分包含:主要负责招待所管理,配合招待所所长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做好客人的登记入住、咨询管理以及房间内客房服务。
(二)预算金额:98.*元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0月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时间:2024年11月
交付地点: (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内容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助理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某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需求,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CKPXX-F1002
三、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
物业服 (略) 内保洁、食堂保洁、绿化养护、院内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招待所服务等几部分。
1、院内保洁部分包含: (略) 、广场、路灯、宣传栏等附属设施和办公楼、公寓楼、家属临时来队用房,综合楼、保障楼的公共楼道、楼梯,综合楼小食堂、保障楼三楼等部位保洁。
2、食堂保洁及应急支援部分包含: (略) 厅内、厨房内部、楼梯走廊、食堂后厨以及食堂门前下水道、食堂周边环 (略) 及配套设施等;餐厨用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垃 (略) 理;应急支援保障。
3、绿化养护部分包含:物业 (略) 内范围内草坪、绿植、树木、花卉等所有绿化及后续可能新增的绿化进行养护管理。
4、院内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部分包含:配合采购单 (略) 内管理, (略) 内规范有序, (略) 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齐全、规范,不随意改变用途,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日常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情况良好。建立有设备档案、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 (略) 理措施、处理记录等。
5、招待所服务部分包含:主要负责招待所管理,配合招待所所长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做好客人的登记入住、咨询管理以及房间内客房服务。
(二)预算金额:98.*元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0月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交付时间:2024年11月
交付地点: (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内容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助理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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