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体系试验设备租赁及现场伴随技术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某体系试验设备租赁及现场伴随技术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某体系试验设备租赁及现场伴随技术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某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基本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某体系试验设备租赁及现场伴随技术服务 | ①数据采集设备租赁; ②现场人员技术保障服务; ③车辆租赁及运输保障; ④试验数 (略) 理服务。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由*方指定 |
三、概算金额
人民币*元
四、主要技术要求
因该项目技术指标涉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保密承诺书(附件2)、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单位现场查看详细采购需求,相关资料不得带走或照相。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
预计交付地点:由*方指定。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队单位不要求)。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2-*
技术联系人:朱先生,吴先生
联系方式:022-*、*,022-*
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022-*
某体系试验设备租赁及现场伴随技术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某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基本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某体系试验设备租赁及现场伴随技术服务 | ①数据采集设备租赁; ②现场人员技术保障服务; ③车辆租赁及运输保障; ④试验数 (略) 理服务。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由*方指定 |
三、概算金额
人民币*元
四、主要技术要求
因该项目技术指标涉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保密承诺书(附件2)、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单位现场查看详细采购需求,相关资料不得带走或照相。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
预计交付地点:由*方指定。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队单位不要求)。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2-*
技术联系人:朱先生,吴先生
联系方式:022-*、*,022-*
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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