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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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意向公开第1包

某单位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意向公示(2024-(略))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

二、采购需求概况

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 (略) 上阅卷系统改造;二是新建考务综合管理系统、考试分析系统等2个子系统;三是与试题(卷)库子系统、在线考试2个子系统对接并拓展相关功能,从而实现5个系统互联互通,打造考 (略) 。此采购内容包括国产数据库配套的软件代码改造、国产化条件下软件功能拓展等服务。

三、概算金额

(略)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及项目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1月

项目地点: (略) (略) 、 (略)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

(三)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本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 日至10月14 日。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报,邮件全部内容须为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 14日17时00分。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附件),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q.com。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21-(略)

2024年 9月 30日

, (略) , (略) , (略) ,上海

某单位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意向公示(2024-(略))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

二、采购需求概况

考试考核阅卷系统建设改造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 (略) 上阅卷系统改造;二是新建考务综合管理系统、考试分析系统等2个子系统;三是与试题(卷)库子系统、在线考试2个子系统对接并拓展相关功能,从而实现5个系统互联互通,打造考 (略) 。此采购内容包括国产数据库配套的软件代码改造、国产化条件下软件功能拓展等服务。

三、概算金额

(略)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及项目地点

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11月

项目地点: (略) (略) 、 (略)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

(三)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本采购意向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 日至10月14 日。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报,邮件全部内容须为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 14日17时00分。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附件),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q.com。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21-(略)

2024年 9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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