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络安全监测取证分析系统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某网络安全监测取证分析系统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我 (略) 络安全监测取证分析系统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内容:项目针对某类设备实施批量探针部署,通过远程监测取证,实时获取设备各项运行数据,结合知识图谱分析方法,对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并根据用户需求,构建多种异常行为数据监测收集策略,通过多个维度的观测设备运行状态,联动响应,提高监测取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降低对目标设备性能的影响;同时,基于获取的不同设备的大量监测数据,构建多种行为数据挖掘分析策略,将不同维度获取的信息通过构建知识图谱的方式,形成可综合利用和分析挖掘的图谱知识库,提高设备行为分析挖掘的效率和易用性。
(二)项目地点: (略)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申领初步参数要求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涉及法人变更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四)初步参数要求申领方式:线下发送。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携带资质材料赴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初步参数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需联系采购单位指定人员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格式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单位:某 部
联 系 人:熊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2024年9月30日
我 (略) 络安全监测取证分析系统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内容:项目针对某类设备实施批量探针部署,通过远程监测取证,实时获取设备各项运行数据,结合知识图谱分析方法,对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并根据用户需求,构建多种异常行为数据监测收集策略,通过多个维度的观测设备运行状态,联动响应,提高监测取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降低对目标设备性能的影响;同时,基于获取的不同设备的大量监测数据,构建多种行为数据挖掘分析策略,将不同维度获取的信息通过构建知识图谱的方式,形成可综合利用和分析挖掘的图谱知识库,提高设备行为分析挖掘的效率和易用性。
(二)项目地点: (略)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申领初步参数要求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涉及法人变更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四)初步参数要求申领方式:线下发送。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指定人员,携带资质材料赴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初步参数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需联系采购单位指定人员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格式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单位:某 部
联 系 人:熊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地 址: (略)
项目监督人:王干事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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