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太原 (略)
关于山西煤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西煤 (略) (略)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喷吹用煤 | 山西长治 (略) | 王庄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4000 | 740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1.每标段每次报价的加价增幅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粘结指数 (GR·I) | 灰熔点 (St) (℃)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固定碳 (%) | 限下率 (%) |
A标段 | 贫煤 | 混炭 | 6202.00 | 2.90 | 4.95 | 12.48 | 20.37 | 0.00 | 1400.00 | 69 | 69.22 | 30.00 |
备注:受环保及储存场地影响,混炭成交用户需每日清空地面临时场存实物。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质及场存实物。
二、报名事项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 (略) 进行资质审核。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09 13: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 (略)
通过中国太原 (略) 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 (略) 太原 (略)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 (略) :中国太原 (略) (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4-10-09 13: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 (略) 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通过中国太原 (略) 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坑口自提。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根据《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的通知》(长工信(2023)106号)文件要求:新能源车辆承担运输任务,车辆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按期发运的,矿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 (略) 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09至2024-10-13
七、货款结算(一)价格:现汇含税价 结算方式:全额预付货款 结算约定:竞价成交用户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略) 线上结算给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 (略) (略) 。逾期未结算,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二)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略) 结算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结算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⑴数量:以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报名之前务必实测,出矿即视为合格。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 (略) 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 (略) 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委托企业:郝琛杰
电话:*
交易中心:王攀 赵海涛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 *
太原 (略)
2024年10月08日
太原 (略)
关于山西煤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山西煤 (略) (略)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喷吹用煤 | 山西长治 (略) | 王庄煤业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4000 | 740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1.每标段每次报价的加价增幅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粘结指数 (GR·I) | 灰熔点 (St) (℃) | 哈氏可磨性指数 (HGI) | 固定碳 (%) | 限下率 (%) |
A标段 | 贫煤 | 混炭 | 6202.00 | 2.90 | 4.95 | 12.48 | 20.37 | 0.00 | 1400.00 | 69 | 69.22 | 30.00 |
备注:受环保及储存场地影响,混炭成交用户需每日清空地面临时场存实物。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质及场存实物。
二、报名事项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企业在竞价 (略) 进行资质审核。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09 13: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 (略)
通过中国太原 (略) 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 (略) 太原 (略)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 (略) :中国太原 (略) (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A标段:2024-10-09 13:3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 (略) 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通过中国太原 (略) 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坑口自提。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或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根据《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的通知》(长工信(2023)106号)文件要求:新能源车辆承担运输任务,车辆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按期发运的,矿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 (略) 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09至2024-10-13
七、货款结算(一)价格:现汇含税价 结算方式:全额预付货款 结算约定:竞价成交用户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略) 线上结算给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 (略) (略) 。逾期未结算,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二)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略) 结算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结算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⑴数量:以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⑵质量:报名之前务必实测,出矿即视为合格。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 (略) 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 (略) 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3户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否
委托企业:郝琛杰
电话:*
交易中心:王攀 赵海涛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郑柏篁
电话:0351-* *
太原 (略)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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