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器材模型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教学器材模型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为了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教学器材模型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教学器材模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LDJCE-W1013。
3.项目参数:详见附件。
4.交货地点: (略) 。
5.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
二、项目预算情况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元。
三、实施采购的方式方法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如对采购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时间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单位提出意见,*@*63.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该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等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先生、田先生
办公电话:0596-#
移动电话:#、#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谭先生
办公电话:0596-#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 年10月9日
为了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教学器材模型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教学器材模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LDJCE-W1013。
3.项目参数:详见附件。
4.交货地点: (略) 。
5.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
二、项目预算情况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元。
三、实施采购的方式方法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如对采购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时间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单位提出意见,*@*63.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该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等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先生、田先生
办公电话:0596-#
移动电话:#、#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谭先生
办公电话:0596-#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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