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意向公开-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宝安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意向公开-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 (略) (略) 住 (略) |
项目名称: | (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
预算金额(元): | 2,(略) |
采购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十三条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精神,明确“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消防技术专业能力的机构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并在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审查结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根据《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28号)第24条、《 (略) 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第23条规定,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为消防设计审查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市、区财政应当给予足额经费保障。根据《深圳 (略) 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住房建设部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时,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为确 (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拟用预算指标(略)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针 (略) 住 (略) 委托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等内容进行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书,提供技术协助与咨询服务等。 |
联系人: | 张苑 |
联系电话: | (略)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1 |
备注: | 无 |
采购单位: | (略) (略) 住 (略) |
项目名称: | (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 |
预算金额(元): | 2,(略) |
采购品目: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第十三条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审查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精神,明确“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消防技术专业能力的机构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并在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审查结果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根据《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28号)第24条、《 (略) 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第23条规定,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为消防设计审查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市、区财政应当给予足额经费保障。根据《深圳 (略) 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住房建设部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抽查时,可以委托有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为确 (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拟用预算指标(略)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针 (略) 住 (略) 委托的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等内容进行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报告书,提供技术协助与咨询服务等。 |
联系人: | 张苑 |
联系电话: | (略)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1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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