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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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意向公开第二次第1包

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

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工期

备注

1

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

1.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应为B/S架构,可在国产系统和硬件上运行的软件系统。

2.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应至少包括审批流程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运输需求提报模块、运输规划模块和规划生成及下达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应至少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应至少包括飞机数据管理、运输对象数据管理、被运对象数据管理、机场及航线管理、及某单位管理分模块。需求提报模块应至少包括需求上传、需求审核、任务制定、任务提报等分模块。运输规划模块应至少包括配载规划、航线规划、智能排机等分模块、规划下达及生成模块应至少包括规划生成、规划下达等分模块。

3.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应能实现如下功能:(1)用户注册与登录,用户信息管理,角色分配,角色定义,权限分配,菜单的创建与编辑,菜单的排序与分组,菜单的显示与隐藏,菜单权限控制,功能权限控制,数据权限控制等功能。

(2)飞机型号、种类、关键尺寸数据管理,飞机空机重量、最大起飞(着(略))重量等重量数据管理,飞机飞行速度、油耗、最大航材等飞行数据管理,飞机重心、区域承载能力等运输性数据管理。

(3)集装箱、托盘、轮式装备、履带式装备、箱式货物、人等被运对象装备外形尺寸、重量、重心、特殊运输要求等数据管理。

(4)我国境内所有机场坐标、海拔等数据管理,航路点、航段等数据管理。

(5)飞机所属单位、状态、历史信息等数据管理。

(6)用机部门相关需求的提报及上级部门对任务的制定功能。

(7)根据飞机起降机场和天气等制定可飞行的航线功能。

(8)根据飞机起降机场位置、机场海拔高度、机场场温度、航线等计算飞机业务载重量功能。

(9)根据飞机业务载重、重大起飞重量、最大着(略)重量为飞机配载功能。

(10)具备某三型飞机配载功能。

(11)具备单机及多机配载功能。

(12)具备配载审核、调整、配载结果上传功能。

(13)具备根据飞机任务属性、起降机场等自动排机功能。

(14)具备排机任务手动调整功能。

(15)具备规划下达与生产功能。

*以上为功能概况,详细功能见附件1。

详见采购初步技术参数(附件1)。

(略)元

2024年11月

12个月

四、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军 工二级及以上保 密资格。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八)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http://**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提供注册截图)。

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七、意向反馈

1.供应商可以在公示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助理 0516-(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教员 (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附件二、三、四)。

,0516-

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

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工期

备注

1

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

1.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应为B/S架构,可在国产系统和硬件上运行的软件系统。

2.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应至少包括审批流程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运输需求提报模块、运输规划模块和规划生成及下达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应至少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应至少包括飞机数据管理、运输对象数据管理、被运对象数据管理、机场及航线管理、及某单位管理分模块。需求提报模块应至少包括需求上传、需求审核、任务制定、任务提报等分模块。运输规划模块应至少包括配载规划、航线规划、智能排机等分模块、规划下达及生成模块应至少包括规划生成、规划下达等分模块。

3.空中运输任务规划系统应能实现如下功能:(1)用户注册与登录,用户信息管理,角色分配,角色定义,权限分配,菜单的创建与编辑,菜单的排序与分组,菜单的显示与隐藏,菜单权限控制,功能权限控制,数据权限控制等功能。

(2)飞机型号、种类、关键尺寸数据管理,飞机空机重量、最大起飞(着(略))重量等重量数据管理,飞机飞行速度、油耗、最大航材等飞行数据管理,飞机重心、区域承载能力等运输性数据管理。

(3)集装箱、托盘、轮式装备、履带式装备、箱式货物、人等被运对象装备外形尺寸、重量、重心、特殊运输要求等数据管理。

(4)我国境内所有机场坐标、海拔等数据管理,航路点、航段等数据管理。

(5)飞机所属单位、状态、历史信息等数据管理。

(6)用机部门相关需求的提报及上级部门对任务的制定功能。

(7)根据飞机起降机场和天气等制定可飞行的航线功能。

(8)根据飞机起降机场位置、机场海拔高度、机场场温度、航线等计算飞机业务载重量功能。

(9)根据飞机业务载重、重大起飞重量、最大着(略)重量为飞机配载功能。

(10)具备某三型飞机配载功能。

(11)具备单机及多机配载功能。

(12)具备配载审核、调整、配载结果上传功能。

(13)具备根据飞机任务属性、起降机场等自动排机功能。

(14)具备排机任务手动调整功能。

(15)具备规划下达与生产功能。

*以上为功能概况,详细功能见附件1。

详见采购初步技术参数(附件1)。

(略)元

2024年11月

12个月

四、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军 工二级及以上保 密资格。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 (略) 罚。

(八)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要在http://**进行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提供注册截图)。

六、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七、意向反馈

1.供应商可以在公示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助理 0516-(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教员 (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附件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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