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高端自动化装备产业赋能基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高端自动化装备产业赋能基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 招标条件 宁波海洋经济发 (略) 高端自动化装备产业赋能基地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 (略) 以项目代码24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 浙江象山 (略) ,招标人为浙江象山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安投资约#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约121.7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标准厂房,3幢商业用房以及门卫、配电房、防护边坡工程、 (略) 、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象山县城东工 (略) (略) 交叉口南侧地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含项目前期测量)、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配合等(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为220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方书面通知后,60天内完成勘察(含项目前期测量)工作,勘察工作完成后2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送审稿,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④资质或③、④资质的单位: ①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级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象山 (略)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 (略) 5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吴老师 手 机:0574-# 招标代理:宁波 (略)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邮 编:# 联 系 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电 话:0574-# 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1. 招标条件 宁波海洋经济发 (略) 高端自动化装备产业赋能基地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 (略) 以项目代码2410-#-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银行贷款70%,项目业主为 浙江象山 (略) ,招标人为浙江象山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安投资约#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约121.7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幢标准厂房,3幢商业用房以及门卫、配电房、防护边坡工程、 (略) 、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象山县城东工 (略) (略) 交叉口南侧地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含项目前期测量)、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修改、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技术服务和工程施工配合等(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2.3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为220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方书面通知后,60天内完成勘察(含项目前期测量)工作,勘察工作完成后2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送审稿,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48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④资质或③、④资质的单位: ①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级及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级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象山 (略) 地 址:象山县城东工 (略) 5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吴老师 手 机:0574-# 招标代理:宁波 (略)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邮 编:# 联 系 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电 话:0574-# 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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