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支付及会计核算分系统升级改造第三方测评服务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结算支付及会计核算分系统升级改造第三方测评服务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结算支付及会计核算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结算支付及会计核算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建设质效,确保项目建设满足合同和需求文档等规定的功能、性能、接口等规范,拟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测评服务,验证项目建设是否达到建设目标,公正客观评测建设成果,形成第三方测评报告。
二、初步技术要求
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开展测试工作,编制测评大纲,设计测评用例;执行测试,进行详细测试记录;根据测试问题,对修改版软件进行回归测试;进行软件测试总结,形成测评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测试目标。验证系统升级内容是否满足项目合同、软件需求文档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发现软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升软件质量与可靠性,为软件验收交付提供依据。
2.测试范围。本项目包含的结算支付、会计核算、综合服务、 (略) 、智能审核、合规检查、系统管理、 (略) 等模块测试。
3.测试类型。测试类型至少应覆盖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接口测试、边界测试、恢复性测试。
4.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包括软件测评大纲、测评报告、测评记录等。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6.服务地点及费用。按照招标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软件测评,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2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略)级(含)以上认证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具备有效期内的CNAS认可资质。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修改意见,采购单位将根据意见内容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七、联系人:毕助理,电话:010-(略)。
结算支付及会计核算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采购意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强结算支付及会计核算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建设质效,确保项目建设满足合同和需求文档等规定的功能、性能、接口等规范,拟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测评服务,验证项目建设是否达到建设目标,公正客观评测建设成果,形成第三方测评报告。
二、初步技术要求
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开展测试工作,编制测评大纲,设计测评用例;执行测试,进行详细测试记录;根据测试问题,对修改版软件进行回归测试;进行软件测试总结,形成测评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测试目标。验证系统升级内容是否满足项目合同、软件需求文档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发现软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升软件质量与可靠性,为软件验收交付提供依据。
2.测试范围。本项目包含的结算支付、会计核算、综合服务、 (略) 、智能审核、合规检查、系统管理、 (略) 等模块测试。
3.测试类型。测试类型至少应覆盖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接口测试、边界测试、恢复性测试。
4.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包括软件测评大纲、测评报告、测评记录等。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6.服务地点及费用。按照招标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软件测评,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12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略)级(含)以上认证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具备有效期内的CNAS认可资质。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修改意见,采购单位将根据意见内容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七、联系人:毕助理,电话:01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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