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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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竞价交易预告

太原 (略)

关于山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 (略) (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寺河矿 顺堤河港 船舶运输 含税平仓价 1000 935 不限 1 不限
B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寺河矿 顺堤河港 船舶运输 含税平仓价 1000 935 不限 1 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粒度

(mm)

限下率

(%)

其它

A标段 无烟煤 晋控优末1# ≥5500 ≥8 ≤0.5 6-8 20-26 ≤13 - -
B标段 无烟煤 晋控优末1# ≥5500 ≥8 ≤0.5 6-8 20-26 ≤13 - -

备注:委托函中商品质量指标仅作为参考,以场存煤炭实际质量为准。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16 10: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 (略)

通过中国太原 (略) 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 (略) 太原 (略)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 (略) :中国太原 (略) (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10-16 10:30

B标段:2024-10-16 10:3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 (略) 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 (略) 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

1、交收地点:顺堤河港。 2、运输方式:船舶 (略) 运输。 3、提货期限:10月17日至10月19日。 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可视为全部履行。5、买受人承担港口转账服务费。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 (略) 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17至2024-10-19

B标段:2024-10-17至2024-10-19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含税平仓价。 2、支付方式:并按合同约定1-2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 (略) 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 (略) 支付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支付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介绍信转货量为准。 2、质量:以交易商品质量指标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竞价成功后作为电煤用途使用或销售的,客户需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刘晖

电话:*

交易中心:张传杰、智瑞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0351-*

太原 (略)

2024年10月15日

,山西

太原 (略)

关于山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 (略) 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山 (略) (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商品类别 供货煤矿 交货地 运输方式 价格类型 委托数量(吨) 基价(元/吨) 出价上限
(元/吨)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A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寺河矿 顺堤河港 船舶运输 含税平仓价 1000 935 不限 1 不限
B标段 化工用原料煤 寺河矿 顺堤河港 船舶运输 含税平仓价 1000 935 不限 1 不限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 d)

(%)

挥发分

(Vdaf)

(%)

灰分

(Ad)

(%)

粒度

(mm)

限下率

(%)

其它

A标段 无烟煤 晋控优末1# ≥5500 ≥8 ≤0.5 6-8 20-26 ≤13 - -
B标段 无烟煤 晋控优末1# ≥5500 ≥8 ≤0.5 6-8 20-26 ≤13 - -

备注:委托函中商品质量指标仅作为参考,以场存煤炭实际质量为准。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0-16 10: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 (略)

通过中国太原 (略) 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 (略) 太原 (略)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 (略) :中国太原 (略) (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4-10-16 10:30

B标段:2024-10-16 10:3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 (略) 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 (略) 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易交收

1、交收地点:顺堤河港。 2、运输方式:船舶 (略) 运输。 3、提货期限:10月17日至10月19日。 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提货日截止前,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即可视为全部履行。5、买受人承担港口转账服务费。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 (略) 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0-17至2024-10-19

B标段:2024-10-17至2024-10-19

七、货款结算

1、价格:现汇含税平仓价。 2、支付方式:并按合同约定1-2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 (略) 全额现汇预付货款至煤炭购销合同中指定的结算单位账户,逾期未支付,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 (略) 支付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支付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

1、数量:以介绍信转货量为准。 2、质量:以交易商品质量指标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

1、竞价成功后作为电煤用途使用或销售的,客户需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2、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企业:刘晖

电话:*

交易中心:张传杰、智瑞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郭静蕊、王晓璇

电话:0351-*、0351-*

太原 (略)

2024年10月15日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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