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重招项目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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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重招项目预公示

(略) 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略) 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8-#-04-01-#,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略) 澥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略) (略) 澥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大合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元。建设规模: (略) 整治面积共计58.309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为45.0276公顷,其中规划新增耕地面积42.8932公顷(复垦成水田42.8932公顷),预设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建设地点: (略) (略) 澥浦镇湾塘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报批的材料制作、系统报备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为3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余工作内容满足工程项目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或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或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出具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 (略) 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 (略) 罚且限制在宁 (略) 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 (略) 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澥浦 (略) 2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合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6号楼4-2室

联系人:李嘉鑫、戴笑莹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略) 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略) 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8-#-04-01-#,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略) (略) 澥浦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略) (略) 澥浦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大合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元。建设规模: (略) 整治面积共计58.309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为45.0276公顷,其中规划新增耕地面积42.8932公顷(复垦成水田42.8932公顷),预设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建设地点: (略) (略) 澥浦镇湾塘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验收报批的材料制作、系统报备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为3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余工作内容满足工程项目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澥浦镇湾塘村全域土地综合与生态修复工程(湾塘村二期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设计)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或土地管理或土地规划或土地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出具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的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 (略) 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 (略) 罚且限制在宁 (略) 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 (略) 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澥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澥浦 (略) 2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大合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6号楼4-2室

联系人:李嘉鑫、戴笑莹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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