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线及公有云资源租用公示-采办计划招标预告
专线及公有云资源租用公示-采办计划招标预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专线及公有云资源租用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4 1 | 专线及公有云资源租用项目 | 本次采办为租用一片中央企业公有云资源池公有云服务器14台、硬件物理机2台、网络专线1条、 (略) 出口带宽1个、硬件托管机柜1个和 (略) 络、 (略) 域边界和安全计算环境等保三级安全防护组件1套等。租用期限为一年。 | 2024.10 |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中央企业公有云资源经营权限。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 (略) 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 (略) 信息技术中心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专线及公有云资源租用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4 1 | 专线及公有云资源租用项目 | 本次采办为租用一片中央企业公有云资源池公有云服务器14台、硬件物理机2台、网络专线1条、 (略) 出口带宽1个、硬件托管机柜1个和 (略) 络、 (略) 域边界和安全计算环境等保三级安全防护组件1套等。租用期限为一年。 | 2024.10 |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中央企业公有云资源经营权限。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 (略) 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 (略) 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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