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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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ZW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 (略)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方式: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比例: 100.00 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5.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对于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30.00 标注“▲”的为特别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及条款,其他的为一般技术参数及条款。投标人不能满足特别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视为无效投标。以20分为基础,投标人带“▲”“★”的技术参数及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及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投标人带“★”的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两项减完为止。 备注:1、供应商不得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根据实际项填写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2、对于投标文件中满足和优于招标文件带“▲”“★”的技术参数及指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截图、产品彩页等材料,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所投产品不一致,视为负偏离。
3 类似业绩 5.00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来类似业绩,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0.00 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 (略) 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具有明确详细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售后及维护服务内容、时间响应到位,内容全面的得10分;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工作流程,但缺乏针对性,得8分;具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健全,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的得 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实施方案 10.00 1.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4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及实施全过程方案。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实施总体目标明确,实施内容全面具体,及实施全过程方案完善得4分;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较完整,实施总体目标较明确,实施内容较全面,及实施全过程方案较完善3分;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不完整,实施总体目标不明确,实施内容不全面,及实施全过程方案不完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3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进度响应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如何保障项目质量的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风险作出预测,并提出质量保证措施。供货质量的保障措施全面,难点、风险预测准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得3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较全面,难点、风险预测较准确,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的得2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不全面,难点、风险预测不准确,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3分):提供针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等,方案内容涉及全面、承诺详细完整且具 (略) 罚措施的得3分;针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等,方案内容涉及较全面且承诺内容较明确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全面且承诺内容不明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 培训方案 5.00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上5项每项内容科学全面、详细完整、逻辑清晰、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内容简单,条理不够清晰、缺乏针对性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7 商务响应 5.00 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 2.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 0.5 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1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名称: 海原县教 (略)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设备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方式: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比例: 100.00 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海原县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5.0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评标委员会对于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略) 理;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30.00 标注“▲”的为特别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及条款,其他的为一般技术参数及条款。投标人不能满足特别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视为无效投标。以20分为基础,投标人带“▲”“★”的技术参数及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及要求的,每有一项加0.5分;投标人带“★”的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两项减完为止。 备注:1、供应商不得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根据实际项填写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2、对于投标文件中满足和优于招标文件带“▲”“★”的技术参数及指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截图、产品彩页等材料,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所投产品不一致,视为负偏离。
3 类似业绩 5.00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来类似业绩,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否则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0.00 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 (略) 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具有明确详细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售后及维护服务内容、时间响应到位,内容全面的得10分;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工作流程,但缺乏针对性,得8分;具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健全,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的得 3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实施方案 10.00 1.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4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及实施全过程方案。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实施总体目标明确,实施内容全面具体,及实施全过程方案完善得4分;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较完整,实施总体目标较明确,实施内容较全面,及实施全过程方案较完善3分;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方案不完整,实施总体目标不明确,实施内容不全面,及实施全过程方案不完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3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进度响应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如何保障项目质量的措施;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风险作出预测,并提出质量保证措施。供货质量的保障措施全面,难点、风险预测准确,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的得3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较全面,难点、风险预测较准确,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的得2分;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不全面,难点、风险预测不准确,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3分):提供针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等,方案内容涉及全面、承诺详细完整且具 (略) 罚措施的得3分;针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应急预案及合理化建议等,方案内容涉及较全面且承诺内容较明确的得2分;方案内容不全面且承诺内容不明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 培训方案 5.00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以上5项每项内容科学全面、详细完整、逻辑清晰、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内容简单,条理不够清晰、缺乏针对性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7 商务响应 5.00 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重要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共4分) 2.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 0.5 分,两项最多加分至1分为止。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1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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