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物流公司库房堆场普通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服务项目采办计划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物流公司库房堆场普通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服务项目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物流公司库房堆场普通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公司库房堆场普通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服务项目 | 1、采购内容:安全评价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略) (略) 港区中 (略) (略) 塘沽基地库房、场地、塘沽基地油库、塘沽基地5号码头、塘沽基地7-8号码头。 | 2024年10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合同的安全评价服务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体现: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个及以上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4、人员要求:评价组中2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物流公司库房堆场普通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公司库房堆场普通货物作业安全现状评价、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服务项目 | 1、采购内容:安全评价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 (略) (略) 港区中 (略) (略) 塘沽基地库房、场地、塘沽基地油库、塘沽基地5号码头、塘沽基地7-8号码头。 | 2024年10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合同的安全评价服务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体现: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个及以上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4、人员要求:评价组中2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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