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鹤浦镇交通项目迁建安置地块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象山县鹤浦镇交通项目迁建安置地块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象山县鹤浦镇交通项目迁建安置地块项目(设计)招标文件.pdf
象山县鹤浦镇交通项目迁建安置地块项目,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业主为 象 (略) ,招标人为象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元,其中建安投资9601.#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 #.83 平方米(约 63.88 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迁建户自建房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总户数约为 110 户,办公用房、配电房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2800 平方米,配置机动车停车位 145 个。
设计内容:场地填塘渣、110 户层数 3 层的自建房、总建筑面积约 2800 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含门卫、办公用房、配电房等)、 (略) (略) 工程、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 (略) 工程等。
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蟹厂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泛光照明设计、消防、综合管线设计、 (略) 、 (略) 、景观绿化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110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由建设单位牵头,广泛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后10天内完成报批稿,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稿,方案核准通过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象 (略)
地 址:象山县鹤浦镇
邮 编:#
联 系 人:娄老师
手 机:0574-#
招标代理:宁波 (略)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邮 编:#
联 系 人:宋琼妍、郑玲、郑芝
电 话:0574-#
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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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鹤浦镇交通项目迁建安置地块项目,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业主为 象 (略) ,招标人为象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元,其中建安投资9601.#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 #.83 平方米(约 63.88 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其中迁建户自建房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总户数约为 110 户,办公用房、配电房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2800 平方米,配置机动车停车位 145 个。
设计内容:场地填塘渣、110 户层数 3 层的自建房、总建筑面积约 2800 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含门卫、办公用房、配电房等)、 (略) (略) 工程、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 (略) 工程等。
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蟹厂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泛光照明设计、消防、综合管线设计、 (略) 、 (略) 、景观绿化设计、建筑节能设计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110日历天。
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由建设单位牵头,广泛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后10天内完成报批稿,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稿,方案核准通过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 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2.4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略) 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17时00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月 日 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象 (略)
地 址:象山县鹤浦镇
邮 编:#
联 系 人:娄老师
手 机:0574-#
招标代理:宁波 (略)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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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74-#
监督部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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