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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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2024年10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灵北一街、 (略) 口保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我灵北一街、 (略) 口保 (略) 现有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于2024年到期,需采购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一)物业主任1人;(二)水电工1人;(三)安保服务9人;(五)清洁保洁服务3人;(六)日常消杀服务;(七)绿化修剪维护服务;(八)消运垃圾服务;(九)化粪池抽粪服务,根据以上服务内容测算,该项目预算金额126.(略)元。合同期限为 3年。 126.5115 2024年12月 按政策落实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应为在灵川县有正在管理 (略) 并且物业服务 (略) 业主好评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参与投标的单位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2024年10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1 灵北一街、 (略) 口保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我灵北一街、 (略) 口保 (略) 现有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于2024年到期,需采购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一)物业主任1人;(二)水电工1人;(三)安保服务9人;(五)清洁保洁服务3人;(六)日常消杀服务;(七)绿化修剪维护服务;(八)消运垃圾服务;(九)化粪池抽粪服务,根据以上服务内容测算,该项目预算金额126.(略)元。合同期限为 3年。 126.5115 2024年12月 按政策落实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应为在灵川县有正在管理 (略) 并且物业服务 (略) 业主好评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参与投标的单位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灵川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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