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
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东宁镇(城区)社工站 | 采购内容:东宁镇(城区)社工站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以社工站为载体,根据东宁镇、城区实际需求,重点对东宁镇、城区乡镇特困,属于特困、低保、低收入范畴的空巢、高龄的老人以及失能、重残尤其是精神障碍,残疾、孤儿等民政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通过科学实施项目化的专业服务,充分 (略) 社会资源,统筹链接 (略) 各方资源。为东宁镇、城区需求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互助养老、危机干预、权益保障、知识普及、康复、休闲娱乐和社会支持等方面。 需满足的要求:一、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 (略) 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无不良记录;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标准:达到服务行业合格标准。 | 25.(略) | 2024年11月 | 1.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 3.是否适合首付制:否 4.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是 5.承诺本项目非‘先建后采’项目:是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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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宁镇(城区)社工站 | 采购内容:东宁镇(城区)社工站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以社工站为载体,根据东宁镇、城区实际需求,重点对东宁镇、城区乡镇特困,属于特困、低保、低收入范畴的空巢、高龄的老人以及失能、重残尤其是精神障碍,残疾、孤儿等民政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服务。通过科学实施项目化的专业服务,充分 (略) 社会资源,统筹链接 (略) 各方资源。为东宁镇、城区需求群体提供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互助养老、危机干预、权益保障、知识普及、康复、休闲娱乐和社会支持等方面。 需满足的要求:一、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 (略) 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无不良记录; 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标准:达到服务行业合格标准。 | 25.(略) | 2024年11月 | 1.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 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 3.是否适合首付制:否 4.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是 5.承诺本项目非‘先建后采’项目:是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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