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车辆、装备意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征求意见公告
省级-车辆、装备意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征求意见公告
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征求意见公告
宁夏 (略) 受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先生;0951-*(电子邮件地址:*@*89.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 (略)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进行招标采购,现将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商务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社会各界能够客观公正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征求意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预算、供货周期、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服务条款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无描述错误、有无歧视或排他、有无限制性和指向性、是否唯一供应商以及相关检验、认证、市场占有率等情况。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反馈时间为自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请各单位于按照公告相关要求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反馈表PDF和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89.cn)。
(三)相关要求
1.征求意见反馈整理要求: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资料,均归档为一个主文件夹,此文件夹以“公司全称”命名。主文件夹下子文件夹以子项目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下按照标包产品清单顺序提供相应资料, (略) 名称或简称-装备名称-文件内容。
2.提供资料相关要求:各单位提供的产品资料应真实准确,PDF版本和word版本应完全一致。PDF版本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内容清晰。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行为,将纳入总队黑名单。
3.其他要求:共同建立良好的政商交往环境,项目意见征集及后续招标采购工作期间,总队不接受来访介绍、产品测试、私下交流等行为。意见征集资料均以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为准,其他递交方式均不接受。
(四)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二)反馈意见的单位应以客观、审慎的态度,按照附件内容一一对应如实反馈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采纳与否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做口头或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征求意见公告
宁夏 (略) 受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9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先生;0951-*(电子邮件地址:*@*89.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 (略)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宁夏回 (略) 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次)进行招标采购,现将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商务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社会各界能够客观公正的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征求意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预算、供货周期、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服务条款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无描述错误、有无歧视或排他、有无限制性和指向性、是否唯一供应商以及相关检验、认证、市场占有率等情况。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反馈时间为自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请各单位于按照公告相关要求于2024年10月23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反馈表PDF和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89.cn)。
(三)相关要求
1.征求意见反馈整理要求: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资料,均归档为一个主文件夹,此文件夹以“公司全称”命名。主文件夹下子文件夹以子项目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下按照标包产品清单顺序提供相应资料, (略) 名称或简称-装备名称-文件内容。
2.提供资料相关要求:各单位提供的产品资料应真实准确,PDF版本和word版本应完全一致。PDF版本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内容清晰。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行为,将纳入总队黑名单。
3.其他要求:共同建立良好的政商交往环境,项目意见征集及后续招标采购工作期间,总队不接受来访介绍、产品测试、私下交流等行为。意见征集资料均以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为准,其他递交方式均不接受。
(四)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23日
(二)反馈意见的单位应以客观、审慎的态度,按照附件内容一一对应如实反馈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采纳与否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做口头或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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