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食堂劳务承包意向公开无第1包
年度食堂劳务承包意向公开无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金华某单位的2025-2026年度食堂劳务承包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900 | 预计交付日期: | 2025-02-01 |
联系人: | 徐威盛 | 联系电话: | (略) |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食堂劳务承包。
二、项目概况
承担我单位食堂的餐饮制作、卫生管理、司厨及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以及卫生防疫等工作。我单位负责采购主副食品,配备炊事机械、厨具,以及伙食计划、库存管理、成本核算、质量监管等工作,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具体需求见附件。
三、服务时间
总服务期2年,合同分2次签订,每次签订的时限为1年。
四、服务地点
(略) 。
五、概算金额:
劳务承包费预算限额为(略)元/年,合计不超过(略)元。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 (略) 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七、特别告知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
4.联系人及电话:徐助理 (略);0579-(略)
(略) 址下载附件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金华某单位的2025-2026年度食堂劳务承包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900 | 预计交付日期: | 2025-02-01 |
联系人: | 徐威盛 | 联系电话: | (略) |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食堂劳务承包。
二、项目概况
承担我单位食堂的餐饮制作、卫生管理、司厨及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以及卫生防疫等工作。我单位负责采购主副食品,配备炊事机械、厨具,以及伙食计划、库存管理、成本核算、质量监管等工作,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具体需求见附件。
三、服务时间
总服务期2年,合同分2次签订,每次签订的时限为1年。
四、服务地点
(略) 。
五、概算金额:
劳务承包费预算限额为(略)元/年,合计不超过(略)元。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不接受外商独资企业法人和在港 (略) 注册成立的法人,包括间接由外资投资或含外资股份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七、特别告知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
4.联系人及电话:徐助理 (略);0579-(略)
(略) 址下载附件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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