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供应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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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供应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我部就意向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各单位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倾向性问题等向我单位提报意见。

一、项目名称:燃料供应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略)/升

三、项目概况:

1.环保植物燃油

2.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使用质量并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3.馏程初馏点,℃>205℃

4.馏程终馏点,℃<245℃

5.闪点(闭口),℃>80℃

6.运动粘度(40℃),m㎡/s,1.6-1.9

7.芳烃含量,%(m/m)不大于0.05。

8.总金额包含更新(略)方目前在用的燃料配套设备和厨房设备,并提供伴随的维护服务所产生的一切的费用(详情见附件)

注:该项目一年总体量大约为(略)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立三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经济要求如下: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 (略) 。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培训使用。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验收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略)方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货物验收和性能验收。

(四)专利权和保 密 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 指 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略)方货款按每月度进行结算,在次月的10-15日前(略)方以转账方式缴付上月结算货款给(略)方。

2.按照自然月的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月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使用量。

3.(略)方须向(略)方提供相关供货清单,(略)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4.项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6.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 (略) 理。

六、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

七、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以内以纸质版密封邮寄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四)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于助理电话:0757-(略)

附件:1.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2.采购意见公开情况及建议统计表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略) 址下载附件
,广东, (略) ,佛山,0757-

我部就意向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各单位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倾向性问题等向我单位提报意见。

一、项目名称:燃料供应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略)/升

三、项目概况:

1.环保植物燃油

2.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使用质量并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3.馏程初馏点,℃>205℃

4.馏程终馏点,℃<245℃

5.闪点(闭口),℃>80℃

6.运动粘度(40℃),m㎡/s,1.6-1.9

7.芳烃含量,%(m/m)不大于0.05。

8.总金额包含更新(略)方目前在用的燃料配套设备和厨房设备,并提供伴随的维护服务所产生的一切的费用(详情见附件)

注:该项目一年总体量大约为(略)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立三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经济要求如下: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地点: (略) 。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培训使用。

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4.验收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略)方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货物验收和性能验收。

(四)专利权和保 密 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 指 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略)方货款按每月度进行结算,在次月的10-15日前(略)方以转账方式缴付上月结算货款给(略)方。

2.按照自然月的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月结算价=合同单价*实际使用量。

3.(略)方须向(略)方提供相关供货清单,(略)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4.项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6.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 (略) 理。

六、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

七、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以内以纸质版密封邮寄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四)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于助理电话:0757-(略)

附件:1.货物一览表及参数要求

2.采购意见公开情况及建议统计表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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