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2024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象州县2024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象州县 (略) 2024年10月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象州县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 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家 (略) 开展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综合监测监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恢复耕地、耕地进出平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卫片执法、林草湿调查等工作,统筹现有资料,分析象州县地类变化情况,重点对涉及耕地流入流出和土国土利用现状发生稳定变化的图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形成包括变化图斑矢量数据与举证数据的日常变更成果,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并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变化图斑分析提取 结合收集到的管理数据、DOM等开展县级图斑自提工作。将变 (略) 。 2.外业调查举证 结合变化图斑范围开展外业调查举证工作,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通过实地调查举证,核实认定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并拍摄举证照片。 3.内业数据包制作 结合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对变化图斑进行编辑,完成变化图斑数据更新,按要求生成矢量数据图层和举证成果DB包,并制作举证信息表。 4.数据汇总分析 对 (略) 级检查合格的变更结果进行汇总,结合日常管理需要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各类统计数据。 | 140 | 2024年11月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10月2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象州县 (略) 2024年10月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象州县2024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 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家 (略) 开展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综合监测监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恢复耕地、耕地进出平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卫片执法、林草湿调查等工作,统筹现有资料,分析象州县地类变化情况,重点对涉及耕地流入流出和土国土利用现状发生稳定变化的图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形成包括变化图斑矢量数据与举证数据的日常变更成果,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并纳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变化图斑分析提取 结合收集到的管理数据、DOM等开展县级图斑自提工作。将变 (略) 。 2.外业调查举证 结合变化图斑范围开展外业调查举证工作,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通过实地调查举证,核实认定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并拍摄举证照片。 3.内业数据包制作 结合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对变化图斑进行编辑,完成变化图斑数据更新,按要求生成矢量数据图层和举证成果DB包,并制作举证信息表。 4.数据汇总分析 对 (略) 级检查合格的变更结果进行汇总,结合日常管理需要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各类统计数据。 | 140 | 2024年11月 | 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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