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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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某单位的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建立3家副食品供应商名录,有效期2年(1年合同+1年续签), (略) 6个伙食单位( (略) 、 (略) 、吉水县、吉安县)副食品集中配送,每家供应商实行每4个月轮换配送2个伙食单位。

实力雄厚,资质、信誉优良

510

2025年3月

(1年合同+1年续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3日

四、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略)。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五、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地址: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江西, (略) , (略) , (略) ,吉安县,吉水县,吉安,0796-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某单位的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建立3家副食品供应商名录,有效期2年(1年合同+1年续签), (略) 6个伙食单位( (略) 、 (略) 、吉水县、吉安县)副食品集中配送,每家供应商实行每4个月轮换配送2个伙食单位。

实力雄厚,资质、信誉优良

510

2025年3月

(1年合同+1年续签)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3日

四、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略)。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五、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地址: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江西, (略) , (略) , (略) ,吉安县,吉水县,吉安,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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