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副食品配送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某单位的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建立3家副食品供应商名录,有效期2年(1年合同+1年续签), (略) 6个伙食单位( (略) 、 (略) 、吉水县、吉安县)副食品集中配送,每家供应商实行每4个月轮换配送2个伙食单位。 | 实力雄厚,资质、信誉优良 | 510 | 2025年3月 | (1年合同+1年续签)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3日
四、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略)。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五、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地址: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吉安某单位的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024-JWJXJA-F1003)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建立3家副食品供应商名录,有效期2年(1年合同+1年续签), (略) 6个伙食单位( (略) 、 (略) 、吉水县、吉安县)副食品集中配送,每家供应商实行每4个月轮换配送2个伙食单位。 | 实力雄厚,资质、信誉优良 | 510 | 2025年3月 | (1年合同+1年续签)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3日
四、反馈渠道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站,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略)。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略) 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五、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地址: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796-(略) 移动电话:(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