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石化年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办计划
东方石化年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2025-2027年工业气体框架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东方石化2025-2027年工业气体框架协议 |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 2024年11月 | 一、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公司成立满三年。 2、业务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范围,或与本次采购范围相关; 3、生产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氮、氩、氦、(略)炔”。 4、供应商需提供运送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或提供被委托承运商的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 5、气体标准物质组分浓度的不确定度应满足标准要求,经出厂定级试验,取得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6、气体标准物质的气瓶应做耐压试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二、业绩要求: 1、供应商在 2020 年 1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供货的工业气体等与本次标的物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 三、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 (略) 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2、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方的投标均无效。 | 1、本次拟签的是3年期协议,数量为预估使用量,最终清单以询价文件为准。实际采购以每次所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月度结算。 2、收货地址: (略) 中海油 (略) 厂区; 3、卖方承担运输、包装、税费等相关费用。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24日09:00:00)至(2024年10月31日15: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
2024年10月24日08: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石化2025-2027年工业气体框架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东方石化2025-2027年工业气体框架协议 |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 2024年11月 | 一、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公司成立满三年。 2、业务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范围,或与本次采购范围相关; 3、生产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氢、氧、氮、氩、氦、(略)炔”。 4、供应商需提供运送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或提供被委托承运商的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 5、气体标准物质组分浓度的不确定度应满足标准要求,经出厂定级试验,取得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6、气体标准物质的气瓶应做耐压试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二、业绩要求: 1、供应商在 2020 年 1 月 1 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供货的工业气体等与本次标的物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 三、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是《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 (略) 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2、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方的投标均无效。 | 1、本次拟签的是3年期协议,数量为预估使用量,最终清单以询价文件为准。实际采购以每次所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月度结算。 2、收货地址: (略) 中海油 (略) 厂区; 3、卖方承担运输、包装、税费等相关费用。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24日09:00:00)至(2024年10月31日15: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
2024年10月24日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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