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势与步态分析系统等运动伤防治设备(2024-JZACAX-W1007)(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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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势与步态分析系统等运动伤防治设备(2024-JZACAX-W1007)(第1包)招标预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姿势与步态分析系统等运动伤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ZACAX-W1007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四、建议、意见受理时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受理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报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所投产品提供对应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即可销售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本次公式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箱、专人送达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 (略) 反馈参考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通过邮箱,根据附件2模板,按照有关要求将材料发送至邮箱)。

4.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略)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q.com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姿势与步态分析系统等运动伤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ZACAX-W1007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四、建议、意见受理时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受理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报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所投产品提供对应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即可销售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本次公式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箱、专人送达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 (略) 反馈参考意向和意见建议(也可通过邮箱,根据附件2模板,按照有关要求将材料发送至邮箱)。

4.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略)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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