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意向公开第1包
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意向公开第1包
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文化活动中心装修一标段土建装修和电气工程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A-G1005 三、项目概况: 文化活动中心(与会场合建)设计占地面积2015平方米,建筑面积3101平方米,主要分为礼堂和三层辅助用房,其中,礼堂占地面积 平方米,单层,层高12米,顶为钢桁架结构。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拟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和相应电气设备安装。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礼堂观众厅和舞台的通风空调工程。 1.空调风系统部分: (1)定频螺杆式冷水机组。共5台,名义制冷量130KW/台,名义制热量140KW/台。 (2)空调器。3台,其中回风型组合式空调机组zk25两台,制冷量194.4KW,额定风量2500m/h;回风型组合式空调机组zk35一台,制冷量299.2KW,额定风量3500m/h。 (3)通风机。贯流式空气幕14台。 (4)风机盘管。6台,规格参数:52CE005、制冷量4.50KW,制热量6.90KW,额定风量中等700m3/h,输入功率100W。 (5)碳钢通风管道制作安装。约810㎡,风管安装、保温。 (6)铝及铝合金风口散流器制作安装。59个,制作、安装。 (7)通风工程检测、调试。 2.空调水系统: (1)水处理设备1台。 (2)循环水泵2台。规格参数Q=135T/h,H=32M,N=22KW,带变频器,一用一备。 (3)水箱制作安装1套。 (4)焊接钢管。约400米,管道、管件及弯管的制作安装,水压及泄露试验。 (5)焊接法兰阀门约127个。 以上2个项目合计预算约148.(略)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有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2024年9月31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许可证,或具有施工资质的空调生产厂家或空调销售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须在 (略) 场监 (略) 上可查询到企业及人员信息;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条件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不得为“ (略) ”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主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资质要求具体情况及项目概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示时限:2024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8 日 六、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部反馈。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助理 电 话:0917-(略) 电子邮件:*@*q.com |
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文化活动中心装修一标段土建装修和电气工程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A-G1005 三、项目概况: 文化活动中心(与会场合建)设计占地面积2015平方米,建筑面积3101平方米,主要分为礼堂和三层辅助用房,其中,礼堂占地面积 平方米,单层,层高12米,顶为钢桁架结构。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拟开展室内装饰装修和相应电气设备安装。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是礼堂观众厅和舞台的通风空调工程。 1.空调风系统部分: (1)定频螺杆式冷水机组。共5台,名义制冷量130KW/台,名义制热量140KW/台。 (2)空调器。3台,其中回风型组合式空调机组zk25两台,制冷量194.4KW,额定风量2500m/h;回风型组合式空调机组zk35一台,制冷量299.2KW,额定风量3500m/h。 (3)通风机。贯流式空气幕14台。 (4)风机盘管。6台,规格参数:52CE005、制冷量4.50KW,制热量6.90KW,额定风量中等700m3/h,输入功率100W。 (5)碳钢通风管道制作安装。约810㎡,风管安装、保温。 (6)铝及铝合金风口散流器制作安装。59个,制作、安装。 (7)通风工程检测、调试。 2.空调水系统: (1)水处理设备1台。 (2)循环水泵2台。规格参数Q=135T/h,H=32M,N=22KW,带变频器,一用一备。 (3)水箱制作安装1套。 (4)焊接钢管。约400米,管道、管件及弯管的制作安装,水压及泄露试验。 (5)焊接法兰阀门约127个。 以上2个项目合计预算约148.(略)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具有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2024年9月31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许可证,或具有施工资质的空调生产厂家或空调销售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须在 (略) 场监 (略) 上可查询到企业及人员信息;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条件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不得为“ (略) ”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的主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资质要求具体情况及项目概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示时限:2024年 10 月 24 日至 11 月 8 日 六、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部反馈。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技术参数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助理 电 话:0917-(略) 电子邮件:*@*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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