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太湖处2024年度10月份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太湖处2024年度10月份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10月份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类型 (货物、服务、工程) | 采购需求概况(可包括采购标的需要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资金来源(有无预算)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立法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 | 服务 | 委托专业机构综合运用环境资源法学、环境社会学、环境和资源科学、管理学等理论方法,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和数量模型,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文本质量(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地方特色、协调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和实施效益(法制统一、合理性、可操作性、地方特色、成本实效)进行科学的系统评估,形成《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基于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国家政策和立法的变化、太湖流域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对地方性法规的新需求、太湖治理的成效经验和研究成果,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研究。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与实际情况及法治需求不相适应、与国家和省内现行相关立法相冲突的理念、思路、结构、内容等进行系统梳理和专题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国内其它流域和国外流域法治的成功经验,确定修订草案 (略) 、基本原则、制度安排等框架体系及具体内容,完成并提交《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立法提供科技支撑。 | 有 | 40 | 否 | 否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10月份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类型 (货物、服务、工程) | 采购需求概况(可包括采购标的需要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资金来源(有无预算)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 | 备注 |
1 |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立法的科技支撑体系研究 | 服务 | 委托专业机构综合运用环境资源法学、环境社会学、环境和资源科学、管理学等理论方法,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和数量模型,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文本质量(政治性、合法性、合理性、地方特色、协调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和实施效益(法制统一、合理性、可操作性、地方特色、成本实效)进行科学的系统评估,形成《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基于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国家政策和立法的变化、太湖流域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对地方性法规的新需求、太湖治理的成效经验和研究成果,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研究。对《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与实际情况及法治需求不相适应、与国家和省内现行相关立法相冲突的理念、思路、结构、内容等进行系统梳理和专题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国内其它流域和国外流域法治的成功经验,确定修订草案 (略) 、基本原则、制度安排等框架体系及具体内容,完成并提交《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立法提供科技支撑。 | 有 | 40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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