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节镜摄像头维修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关节镜摄像头维修采购意向公开第1包
关节镜摄像头维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QZWSJ-W50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关节镜摄像头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4-JQZWSJ-W5012
三、项目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关节镜摄像头维修,针对诺道夫摄像头连线损坏、内部成像感光元件烧毁、芯片断裂等故障进行维修,因诺道夫摄像头具有高度专业性与系统兼容性,为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北京 (略) 为诺道夫在 (略) ,具有厂家授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3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扣除投标保证金、3年内 (略) 采购活动,同时保留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申 (略) 罚的权利。
(三)质询供应商应提供所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六、技术参数
1、全数字摄像头;
2、分辨率:1920x1080P;
3、快门:混合快门速度1/50秒-1/(略)秒;
4、最低照度:0.3Lux;
5、信噪比:62dB;
6、可拆卸式光学变焦;
7、摄像头遥控键可实现所有功能远程控制;
8、亮度增强、图像锐化及血管增强功能。
七、公示时间
1、时间:2024年10月29 日至2024年11月 5 日
2、地点:河 (略)
3、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对质询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良喆 0311-(略) (略)
关节镜摄像头维修采购意向公开
(2024-JQZWSJ-W501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关节镜摄像头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4-JQZWSJ-W5012
三、项目预算:(略)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关节镜摄像头维修,针对诺道夫摄像头连线损坏、内部成像感光元件烧毁、芯片断裂等故障进行维修,因诺道夫摄像头具有高度专业性与系统兼容性,为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北京 (略) 为诺道夫在 (略) ,具有厂家授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3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扣除投标保证金、3年内 (略) 采购活动,同时保留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申 (略) 罚的权利。
(三)质询供应商应提供所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六、技术参数
1、全数字摄像头;
2、分辨率:1920x1080P;
3、快门:混合快门速度1/50秒-1/(略)秒;
4、最低照度:0.3Lux;
5、信噪比:62dB;
6、可拆卸式光学变焦;
7、摄像头遥控键可实现所有功能远程控制;
8、亮度增强、图像锐化及血管增强功能。
七、公示时间
1、时间:2024年10月29 日至2024年11月 5 日
2、地点:河 (略)
3、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对质询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良喆 0311-(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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