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目标模拟器购置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配套目标模拟器购置意向公开 招标预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备 注 |
1 | 配套目标模拟器购置 | 名称:“配套目标模拟器购置”。 数量:1套。 主要功能:产生模拟目标信号,模拟传感器天线完成调舷、捕获、跟踪等动作,完成跟踪传感器的流程练习、信号仿真,实现与现有的“某型传感器”配套构成闭环练习系统。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 1.系统构成 该系统包括“传感器目标信号模拟装置”和“传感器天线模拟装置”2个实体。 2.系统功能 (1)具有模拟目标编辑管理功能; (2)具有产生传感器目标信号特征的回波信号功能; (3)具备运用效果模拟功能; (4)具备装备性能特性管理功能; (5)具备目标特性映射实装特情功能; (6)具备模拟水柱回波信号功能; (7)具备传感器天线动作模拟功能。 3.关键技术指标 (1)信号形式:中心频率:传感器中频频率。 (2)点频信号:窄脉冲,脉宽(随传感器需求)。 (3)目标速度范围: -800m/s~+800m/s。 (4)目标距离范围:0~30Km。 (5)距离最小步长:1m。 (6)目标角度界限:-10mrad~+10mrad。 (7)差路信 (略) 信号相位可调范围:0°~360°。 (8)可设置装备性能特性目标数:≥6。 (9)模拟天线方位转动: 0°~ 360°(连续旋转)。 (10)模拟天线俯仰转动: -20°~80°。 (11)模拟天线方位角速度:≥45°/s。 (12)模拟天线俯仰角速度:≥30°/s。 (13)模拟天线角度定位精度:≤ 1mrad。 (14)总重量:≤150Kg。 (15)输入电源:220V/50Hz。 (16)电源功率:≤1000W。 4.接口要求 外部接口满足配套要求。 | 30 | 2024年11月 |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之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原三级以上(含三级))。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略)。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备 注 |
1 | 配套目标模拟器购置 | 名称:“配套目标模拟器购置”。 数量:1套。 主要功能:产生模拟目标信号,模拟传感器天线完成调舷、捕获、跟踪等动作,完成跟踪传感器的流程练习、信号仿真,实现与现有的“某型传感器”配套构成闭环练习系统。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 | 1.系统构成 该系统包括“传感器目标信号模拟装置”和“传感器天线模拟装置”2个实体。 2.系统功能 (1)具有模拟目标编辑管理功能; (2)具有产生传感器目标信号特征的回波信号功能; (3)具备运用效果模拟功能; (4)具备装备性能特性管理功能; (5)具备目标特性映射实装特情功能; (6)具备模拟水柱回波信号功能; (7)具备传感器天线动作模拟功能。 3.关键技术指标 (1)信号形式:中心频率:传感器中频频率。 (2)点频信号:窄脉冲,脉宽(随传感器需求)。 (3)目标速度范围: -800m/s~+800m/s。 (4)目标距离范围:0~30Km。 (5)距离最小步长:1m。 (6)目标角度界限:-10mrad~+10mrad。 (7)差路信 (略) 信号相位可调范围:0°~360°。 (8)可设置装备性能特性目标数:≥6。 (9)模拟天线方位转动: 0°~ 360°(连续旋转)。 (10)模拟天线俯仰转动: -20°~80°。 (11)模拟天线方位角速度:≥45°/s。 (12)模拟天线俯仰角速度:≥30°/s。 (13)模拟天线角度定位精度:≤ 1mrad。 (14)总重量:≤150Kg。 (15)输入电源:220V/50Hz。 (16)电源功率:≤1000W。 4.接口要求 外部接口满足配套要求。 | 30 | 2024年11月 |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之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原三级以上(含三级))。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略)。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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