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市级验收评估咨询采购计划
昆明市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市级验收评估咨询采购计划
(略) 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 (略) 级验收工作,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拟采取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验收评估咨询单位。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略) 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 (略) 级验收评估咨询服务。
2. 项目地点: (略) 寻甸县。
3.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 控制价: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标且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 (略) 理。
5. 采购范围:分 (略) 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两个阶段建设征 (略) 级验收评估咨询服务,并分别出具两个阶段验收意见。
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验收意见止。
7. 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及现行的相关规范。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其他:中标价原则上不做调整,投标人的中标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服务内容要求的直接成本、管理成本、利润、风险费和所有规费、税金以及成果文件评审专家劳务费,成果文件评审过程中,专家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修改、再次送审,重新修改和再次送审的费用不得另行收费。
二、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略) 场经营主体;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询价原则
询价遵循公平、公正、优质、优价的原则,在满足资格要求条件下,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综合评分内容为:
1. 项目报价。
2.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等。
3. 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 服务方案及承诺。
5. 拟派项目负责人。
四、 公告期限
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五、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5日 17 时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四号楼南楼655室。
联 系 人:邹少刚 联系电话:0871-#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略) 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 (略) 级验收工作,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拟采取询价比选的方式确定验收评估咨询单位。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略) 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建设征 (略) 级验收评估咨询服务。
2. 项目地点: (略) 寻甸县。
3.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 控制价:人民币#元(大写:#万元整)。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标且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按无 (略) 理。
5. 采购范围:分 (略) 寻甸县木戛利水库工程截流阶段、下闸蓄水阶段两个阶段建设征 (略) 级验收评估咨询服务,并分别出具两个阶段验收意见。
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验收意见止。
7. 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水移民〔2022〕414号)及现行的相关规范。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其他:中标价原则上不做调整,投标人的中标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服务内容要求的直接成本、管理成本、利润、风险费和所有规费、税金以及成果文件评审专家劳务费,成果文件评审过程中,专家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修改、再次送审,重新修改和再次送审的费用不得另行收费。
二、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略) 场经营主体;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询价原则
询价遵循公平、公正、优质、优价的原则,在满足资格要求条件下,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申请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综合评分内容为:
1. 项目报价。
2.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等。
3. 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 服务方案及承诺。
5. 拟派项目负责人。
四、 公告期限
公告有效期为: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五、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5日 17 时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 (略) 级行政中心四号楼南楼655室。
联 系 人:邹少刚 联系电话:0871-#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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