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系统”意向招标预告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系统”意向招标预告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出具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投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和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4.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 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生产能力,主营范围产品(即具备相应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系统模拟、综合集成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系统”采购意向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系统。
二、采购阶段
订购。
三、需求分类
产品设备类。
四、专业领域
信息与通信工程、系统模拟仿真等。
五、密级
公开。
六、主要内容
(一)需求描述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训练系统主要用于实现某通信系统典型的 (略) 络仿真,包含软/硬件基础环境,用于支持面向现有系统通信协议仿真软件开发以及面向下一代系统通信协议的拓展开发。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 (略) 上公示。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对接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对接,不接受邮寄及其它方式。对接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七、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出具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投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和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4.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 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生产能力,主营范围产品(即具备相应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系统模拟、综合集成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出具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投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和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4.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 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生产能力,主营范围产品(即具备相应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系统模拟、综合集成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系统”采购意向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系统。
二、采购阶段
订购。
三、需求分类
产品设备类。
四、专业领域
信息与通信工程、系统模拟仿真等。
五、密级
公开。
六、主要内容
(一)需求描述
某网络通信协议仿真训练系统主要用于实现某通信系统典型的 (略) 络仿真,包含软/硬件基础环境,用于支持面向现有系统通信协议仿真软件开发以及面向下一代系统通信协议的拓展开发。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 (略) 上公示。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对接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对接,不接受邮寄及其它方式。对接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七、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单位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出具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投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和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 (略) 罚。
4.投标人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 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生产能力,主营范围产品(即具备相应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系统模拟、综合集成的能力,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或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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