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雨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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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雨棚建设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制 (略) 实训场地雨棚建设
需求调查概况:标的名称:雨棚建设;标的数量:1;标的目标:本项目拟修建雨棚,用于停机坪停放飞机、放置维护设备。 拟采购的膜结构张拉膜工程采取帽顶式钢支架(含钢柱及基础、桁架、横梁等)+pvdf膜布组成形式。;标的要求:(一)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工。 (二)验收标准、方式、内容 1.本项目货物送达现场后,应经采购人及供应商共同清点品名、样式、规格、数量。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 4.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品种、样式、规格、技术参数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一致,货物为全新产品且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人的送货要求,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或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的送货要求送货的,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纸质、塑料)归采购人所有,木板等杂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清除并带出校外。 (三)免费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总体质量保证期为2年,其中膜质量保证期为15年(自验收之日起算)。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相关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承担(人为损坏除外)。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 (略) 理。 5.维修配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其它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在产品安装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或制造商负责。
预算金额(万元):50.00
备注: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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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制 (略) 实训场地雨棚建设
需求调查概况:标的名称:雨棚建设;标的数量:1;标的目标:本项目拟修建雨棚,用于停机坪停放飞机、放置维护设备。 拟采购的膜结构张拉膜工程采取帽顶式钢支架(含钢柱及基础、桁架、横梁等)+pvdf膜布组成形式。;标的要求:(一)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工。 (二)验收标准、方式、内容 1.本项目货物送达现场后,应经采购人及供应商共同清点品名、样式、规格、数量。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 4.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品种、样式、规格、技术参数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一致,货物为全新产品且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人的送货要求,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要求,或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的送货要求送货的,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纸质、塑料)归采购人所有,木板等杂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清除并带出校外。 (三)免费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总体质量保证期为2年,其中膜质量保证期为15年(自验收之日起算)。 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相关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承担(人为损坏除外)。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 (略) 理。 5.维修配件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提供备品备件,保证用户应急所需。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其它 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在产品安装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或制造商负责。
预算金额(万元):50.00
备注: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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