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预告
质量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预告
“质量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采购意向公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质量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 | 功能模块升级;系统国产化改造;与与指定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 1)新增部件管理、报表定制等功能模块,升级维护态势管理、履历管理等功能模块; 2)将系统中MySQL数据库转为达梦数据库,能在麒麟操作系统上稳定运行,并兼容内部系统; 3)与指定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4)数据导入时间<60s,导出时间<15s;请求响应时间<2s;资源在线显示响应时间<10s;操作响应时间<3s。 | 84.3 | 2024年11月 |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证书。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质量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采购意向公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质量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 | 功能模块升级;系统国产化改造;与与指定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 1)新增部件管理、报表定制等功能模块,升级维护态势管理、履历管理等功能模块; 2)将系统中MySQL数据库转为达梦数据库,能在麒麟操作系统上稳定运行,并兼容内部系统; 3)与指定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 4)数据导入时间<60s,导出时间<15s;请求响应时间<2s;资源在线显示响应时间<10s;操作响应时间<3s。 | 84.3 | 2024年11月 |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证书。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