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公司水泥压块采购专有化协议采办计划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装备公司水泥压块采购专有化协议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公司水泥压块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公司水泥压块采购专有化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4.12)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所采购物资的制造商参与投标,需具备面积不小于(略)㎡的产品存储场地。场地自有或租赁均可,投标时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供买方审核: 自有场地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和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电费发票。 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电费发票。 投标时需承诺协议期间不能因场地搬迁等原因影响为买方提供相关服务。 | |||
3 | 业绩要求 | (1)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与本项目相同型式水泥压块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4 | 检验报告要求 | 1.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水泥压块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数: 抗压强度>50MPa 吸水率≤0.01mm/min1/2 渗透深度≥2mm 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90% 2.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尼龙绳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数: 尼龙绳理论破断载荷≥100KN。 直径需不小于30mm | |||
5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中标金额1%履约保证金(向下取整数到万元)。 | |||
6 | 交货地点 | (略) 域内买方指定地点或码头。 | |||
7 | 交货期要求 | 收到订单后7-10日内交货,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
8 | 投标保证金 | (略)元人民币。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_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刘阔 022-(略)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1月04日1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公司水泥压块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公司水泥压块采购专有化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4.12)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所采购物资的制造商参与投标,需具备面积不小于(略)㎡的产品存储场地。场地自有或租赁均可,投标时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供买方审核: 自有场地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和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电费发票。 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电费发票。 投标时需承诺协议期间不能因场地搬迁等原因影响为买方提供相关服务。 | |||
3 | 业绩要求 | (1)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与本项目相同型式水泥压块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4 | 检验报告要求 | 1.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水泥压块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数: 抗压强度>50MPa 吸水率≤0.01mm/min1/2 渗透深度≥2mm 氯化物吸收量降低效果≥90% 2.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尼龙绳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数: 尼龙绳理论破断载荷≥100KN。 直径需不小于30mm | |||
5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中标金额1%履约保证金(向下取整数到万元)。 | |||
6 | 交货地点 | (略) 域内买方指定地点或码头。 | |||
7 | 交货期要求 | 收到订单后7-10日内交货,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
8 | 投标保证金 | (略)元人民币。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_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刘阔 022-(略)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1月04日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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