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意向公开
物业管理意向公开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我单位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采购,现就该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1.公共卫生保洁:保洁内容为卫生管理及生 (略) 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及有害生物控制。
2.绿化养护管理: (略) 、 (略) 内所 (略) 域以及其 (略) 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工程维修:
3.1办公及生活场所—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养护和管理,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暖管道、共用照明,泵房、二次供水增压、变配电房、化粪池、停车棚、电梯、饮水器、 (略) 理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等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水电充值和应急抢修等。
3.2教学有关场所—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主配电设施、室 (略) 、室 (略) )
4.现场看护:相关现场看护及管理。
5.详细采购需求可见附件
三、概算金额
约360.#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物业服务标准:参照《 (略)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T534-2017)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为三级以上服务。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应为85%以上。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意见反馈邮箱及截止时间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027-#(固话)/#(手机)
反馈邮箱:*@*q.com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刘先生,监督电话:027-#。
2024年11月5日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我单位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采购,现就该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略) 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1.公共卫生保洁:保洁内容为卫生管理及生 (略) 理,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及有害生物控制。
2.绿化养护管理: (略) 、 (略) 内所 (略) 域以及其 (略) 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工程维修:
3.1办公及生活场所—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养护和管理,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暖管道、共用照明,泵房、二次供水增压、变配电房、化粪池、停车棚、电梯、饮水器、 (略) 理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等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水电充值和应急抢修等。
3.2教学有关场所—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主配电设施、室 (略) 、室 (略) )
4.现场看护:相关现场看护及管理。
5.详细采购需求可见附件
三、概算金额
约360.#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物业服务标准:参照《 (略)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T534-2017)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为三级以上服务。每季度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应为85%以上。
五、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意见反馈邮箱及截止时间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027-#(固话)/#(手机)
反馈邮箱:*@*q.com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刘先生,监督电话:027-#。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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