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北京及广东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物资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北京及广东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物资采购专有协议-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 (略) 域中心- (略) 北京及 (略) 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物资采购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略) 北京及 (略) 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 见附件技术要求书 | 2024年11月 | 一、★商务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二、★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略) 站为“中国 (略) ”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 (略) (略) 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见附件“供应商提报要求” 三、★代理商、贸易商要求: 1.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电气类供货业绩(注:需要明确合同的主要设备和货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字或盖章)、供货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合同的合同页和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 (略) 域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 (略) 域中心- (略) 北京及 (略) 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物资采购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略) 北京及 (略) 分布式光伏项目电气物资采购专有协议 | 见附件技术要求书 | 2024年11月 | 一、★商务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 4.允许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二、★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略) 站为“中国 (略) ”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 (略) (略) 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应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见附件“供应商提报要求” 三、★代理商、贸易商要求: 1.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适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四、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电气类供货业绩(注:需要明确合同的主要设备和货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字或盖章)、供货清单、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合同的合同页和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 (略) 域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