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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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预告

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络安全防护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对阶梯教室、中型教室和小型教室等3间教室的基础环境、显示系统、设施设备、教学监控、综合控制和为教学氛围等方面升级改造。

详见附件

预算约为

357.*元

2025年01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或*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七)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

五、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

为确保中标方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拟制,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方可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二)合同款支付方式

中标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由招标方组织审价,依据审价结论支付95%的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在交付使用3年后支付。

六、现场踏勘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在公开采购意向的同时,我部拟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组织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集中现场踏勘,过时不候。

(三)现场踏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①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或*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②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一)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联系人:贾老师,电话:*,邮箱:*@*o.cn。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日。

(略) 址下载附件

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络安全防护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部教学楼教室信息化改造项目

对阶梯教室、中型教室和小型教室等3间教室的基础环境、显示系统、设施设备、教学监控、综合控制和为教学氛围等方面升级改造。

详见附件

预算约为

357.*元

2025年01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或*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七)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

五、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

为确保中标方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详细设计方案拟制,并通过招标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方可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二)合同款支付方式

中标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后,由招标方组织审价,依据审价结论支付95%的合同款,剩余5%合同款作为质保金在交付使用3年后支付。

六、现场踏勘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在公开采购意向的同时,我部拟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组织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集中现场踏勘,过时不候。

(三)现场踏勘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①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或*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②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一)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联系人:贾老师,电话:*,邮箱:*@*o.cn。

(二)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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