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律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医院法律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医院法律服务 | 含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案件诉讼代理服务,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附件2 | 48 | 2024.11 |
二、项目概况、初步技术参数、履约及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四、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点,受理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五、意见、建议反馈
(一)如对技术参数服务需求等有关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下载本公告附件1,通过《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的方式向我单位书面提出;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或邮箱(#.com)方式书面(同步提交Word版)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现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五)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略)
联系人: 李干事
电 话: 0312-#/#
(略)
2024年11月13日
(略) 址下载附件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医院法律服务 | 含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及案件诉讼代理服务,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附件2 | 48 | 2024.11 |
二、项目概况、初步技术参数、履约及售后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2
三、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四、意见、建议受理期限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点,受理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五、意见、建议反馈
(一)如对技术参数服务需求等有关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下载本公告附件1,通过《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的方式向我单位书面提出;
(二)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三)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或邮箱(#.com)方式书面(同步提交Word版)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现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我单位不做书面回复;
(五)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略)
联系人: 李干事
电 话: 0312-#/#
(略)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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