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服深圳通用-油生惠州支持中心W32库办公区维修改造-采办计划
油服深圳通用-油生惠州支持中心W32库办公区维修改造-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油服深圳通用-油生惠州支持中心W32 (略) 维修改造采办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油服深圳通用-油生惠州支持中心W32 (略) 维修改造 | 见附件清单或技术规格书 | (2024年12月) | 具体要求见以下内容 |
1.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 (略) (http://**)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2).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3).提供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4).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5).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6).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7).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其他:
A、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则申请人的响应视为无效。
B、如申请人是《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库内供应商,且处于系统冻结状态,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C、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另请各供应商务必严格按以上要求反馈材料,如未按要求在线上提供要求的材料,将按不满足要求, (略) 理,请务必重视,谢谢!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深圳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油服深圳通用-油生惠州支持中心W32 (略) 维修改造采办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油服深圳通用-油生惠州支持中心W32 (略) 维修改造 | 见附件清单或技术规格书 | (2024年12月) | 具体要求见以下内容 |
1.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 (略) (http://**)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略)级资质
2).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3).提供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4).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5).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6).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略)级
7).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其他:
A、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则申请人的响应视为无效。
B、如申请人是《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库内供应商,且处于系统冻结状态,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C、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 (略) 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另请各供应商务必严格按以上要求反馈材料,如未按要求在线上提供要求的材料,将按不满足要求, (略) 理,请务必重视,谢谢!
中海油服采办共享中心深圳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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