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一、项目名称
计算机设备、 (略) 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
(略) (略)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
约(略)元。
五、采购内容
采购2台服务器,1台磁盘阵列,2台万兆交换机及HBA卡、跳纤、光模块等配件。
六、资格条件及参数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略)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二)具体参数
详见附件1
七、意见反馈方式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在意向公开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我部领取初步技术需求文件,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证书复印件等,所有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供应商有意向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的,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
4.在公示期内领取过相关材料的,无论是否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需在规定时限内交还前期领取材料。
七、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开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15天。
(二)需求文件级相关材料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意见反馈及相关材料交回时限
2024年11月29日17: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
(略) (略) (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一、项目名称
计算机设备、 (略) 络设备、存储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
(略) (略)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
约(略)元。
五、采购内容
采购2台服务器,1台磁盘阵列,2台万兆交换机及HBA卡、跳纤、光模块等配件。
六、资格条件及参数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略)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二)具体参数
详见附件1
七、意见反馈方式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在意向公开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我部领取初步技术需求文件,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表人)、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证书复印件等,所有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3.所有供应商有意向参与后续项目采购的,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
4.在公示期内领取过相关材料的,无论是否反馈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需在规定时限内交还前期领取材料。
七、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公开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共15天。
(二)需求文件级相关材料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意见反馈及相关材料交回时限
2024年11月29日17: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
(略) (略) (详细地址电话联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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