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采办计划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新材料基地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 (略) 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
期)施工总承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略) 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 期)施工总承包 | 1、采购内容简介:新建 5000 吨/年重油催化转化催化剂生产线,配套建设车间厂房、 (略) 理单元、 (略) 理设施、公用工程站、全厂工艺 (略) 、消防及给水泵站、循环水站、事故水池、全厂10kV总变电站及配电所、中央控制室、门卫1、门卫2、全厂部分、 (略) 理站等,规划用地地面积*.6m2,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26m2,总建筑面积*.42m2。 2、本项目地点: (略) (略) 南 (略) 规划西中环延长线以东,现状华昌街(规划海滨高速联络线)以西, (略) 以北, (略) (现状排水渠)以南。 | 2024年12月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个合同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EPC或PC,投标人至少自行完成采购和施工)竣工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单位名称为投标人; 2)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单位名称为投标人。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 (略) 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
期)施工总承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略) 中海油 (略) 新材料基地项目(一 期)施工总承包 | 1、采购内容简介:新建 5000 吨/年重油催化转化催化剂生产线,配套建设车间厂房、 (略) 理单元、 (略) 理设施、公用工程站、全厂工艺 (略) 、消防及给水泵站、循环水站、事故水池、全厂10kV总变电站及配电所、中央控制室、门卫1、门卫2、全厂部分、 (略) 理站等,规划用地地面积*.6m2,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26m2,总建筑面积*.42m2。 2、本项目地点: (略) (略) 南 (略) 规划西中环延长线以东,现状华昌街(规划海滨高速联络线)以西, (略) 以北, (略) (现状排水渠)以南。 | 2024年12月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1)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2个合同的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EPC或PC,投标人至少自行完成采购和施工)竣工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单位名称为投标人; 2)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单位名称为投标人。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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