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采购计划公告-采办计划
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采购计划公告-采办计划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 | 招标人:海洋 (略) 、中海油深圳海洋 (略) 。 采购范围:针对招标人未来3年业务需求,将对其2025-2027年度(3年)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驳船; 2、拖轮(含三用拖轮、全回转拖轮); 3、主作业船舶: 1)起重船; 2)铺管船; 3)铺缆船; 4)潜水支持船(DSV); 5)多功能作业支持船(MSV)。 4、其他船舶 1)交通供给船; 2)抛锚艇; 3)动力定位支持船。 | 2024年11月 |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资格要求: 1、★船舶所有权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所投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所投船舶所有权为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投标人所享有的船舶所有权份额应≥50%; 2)投标船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无动力船舶及500总吨以下船舶无需提供),且该 (略) 名称或公司识别码应与“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中的相应信息保持一致;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资质扫描件,如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则须与具备上 (略) 签署船舶管理协议,并在投标 (略) 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以及船舶管理协议; 备注: A、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为所投船舶所有权人同时该船舶已被投标人出租的情形,所投船舶租赁状态以所投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租赁情况”栏所描述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全部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B、本次投标不接受同一艘船舶的两个各占该船舶所有权份额为50%的所有权人同时投标,否则相应投标人关于此招标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2、★自有船舶数量要求:投标人自有船舶需满足,主作业船舶不少于5艘,或拖轮不少于10艘(主机马力≥4000HP)。投标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及船舶检验证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 | 招标人:海洋 (略) 、中海油深圳海洋 (略) 。 采购范围:针对招标人未来3年业务需求,将对其2025-2027年度(3年)海油工程船舶服务年度协议(短名单)公开资格预审,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驳船; 2、拖轮(含三用拖轮、全回转拖轮); 3、主作业船舶: 1)起重船; 2)铺管船; 3)铺缆船; 4)潜水支持船(DSV); 5)多功能作业支持船(MSV)。 4、其他船舶 1)交通供给船; 2)抛锚艇; 3)动力定位支持船。 | 2024年11月 |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资格要求: 1、★船舶所有权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所投船舶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所投船舶所有权为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投标人所享有的船舶所有权份额应≥50%; 2)投标船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无动力船舶及500总吨以下船舶无需提供),且该 (略) 名称或公司识别码应与“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中的相应信息保持一致;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资质扫描件,如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则须与具备上 (略) 签署船舶管理协议,并在投标 (略) 的“符合证明”(DOC)或“临时符合证明”以及船舶管理协议; 备注: A、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为所投船舶所有权人同时该船舶已被投标人出租的情形,所投船舶租赁状态以所投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租赁情况”栏所描述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全部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B、本次投标不接受同一艘船舶的两个各占该船舶所有权份额为50%的所有权人同时投标,否则相应投标人关于此招标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2、★自有船舶数量要求:投标人自有船舶需满足,主作业船舶不少于5艘,或拖轮不少于10艘(主机马力≥4000HP)。投标时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及船舶检验证书。 |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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