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心城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 (略) (略) 以津水规计〔202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市级财政资金。招 (略) 海河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近年来, (略) 化的快速推进,城镇内涝、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增多,甚至已 (略) 的正常运转。 (略) (略) 有卫津河、津河等21条二级河道,主要功能是排沥、蓄水和生态景观。其中外环河是 (略) 涝水外排的重要通道,兼顾蓄水和水生态环境功能,经多年运用,目前 (略) 部淤积、外排能力不足、河道堤岸破损等问题。 (略) 排水功能,保障排水防涝安全,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本次招标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监理,合同编号:WHHQYJZZJL/HT-2024-01,主要工作内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外环河清淤、护坡修复及废弃排水口封堵等)进行施工监理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预计建设周期为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略)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河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堤头大街115号
联 系 人:田术娟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广顺道1号
电子信箱:*@*26.com
项目联系人:高健
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海河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田术娟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 (略) (略) 以津水规计〔202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市级财政资金。招 (略) 海河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近年来, (略) 化的快速推进,城镇内涝、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增多,甚至已 (略) 的正常运转。 (略) (略) 有卫津河、津河等21条二级河道,主要功能是排沥、蓄水和生态景观。其中外环河是 (略) 涝水外排的重要通道,兼顾蓄水和水生态环境功能,经多年运用,目前 (略) 部淤积、外排能力不足、河道堤岸破损等问题。 (略) 排水功能,保障排水防涝安全,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本次招标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监理,合同编号:WHHQYJZZJL/HT-2024-01,主要工作内 (略) (略) 排涝通道建设工程(外环河清淤及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外环河清淤、护坡修复及废弃排水口封堵等)进行施工监理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预计建设周期为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9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略) (略) (略) 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略) 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河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堤头大街115号
联 系 人:田术娟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广顺道1号
电子信箱:*@*26.com
项目联系人:高健
电话:*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海河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田术娟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略)
受理负责人:赵浩伟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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